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西兰花种子提取物作为食品成分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已生效

发表时间:2023/6/29 浏览: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606/Add.1
2023-06-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6-08如下信息:

西兰花(Brassica oleracea var. italica)种子提取物作为食品成分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谨此通报,根据2023年2月17日第G/SPS/N/TPKM/606号文件发布的《西兰花(Brassica oleracea var. italica)种子提取物作为食品成分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已于2023年6月8日颁布,并于同日生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TPKM/23_1011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TPKM/23_10115_00_x.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二段100号9楼 邮编:100060
电话: +(886) 2 3343 2091
传真: +(886) 2 2332 2200
电子邮箱: wtosps@mail.baphiq.gov.tw




kaiyun体育官方网页公众微信.png


上一篇:关于受理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固态棕榈硬脂进口备案登记及自动进口许可申请的通知下一篇:加拿大允许在各种食品中使用α-环糊精

转载声明
我们所选编的内容(或图片)部分源于网络将尽量注明出处。
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不能确保与每位作者联系。如果您是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认领。如您对我们的分享有异议,有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国外货源

kaiyun开云注册  

Baidu
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地址